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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学东部长助理在200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财政部部长助理   丁学东

2007412日)

 

同志们:

  自去年420日八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正式启动以来,时近一年。在八部门的通力合作下,这一计划得到了全国高校毕业生的积极响应,去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了两万三千多名,超过计划15%。这两万三千多名教育背景良好、专业知识丰富、富于创新精神、充满活力的青年人,深入到农村基层第一线开展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切实促进了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同时,基层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多采的实践,也增加了这些年轻人的阅历,磨练了他们的意志,提高了他们的能力,增长了他们的才干。实践证明,“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举措,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实践中成长成才的新渠道。

  对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要求部内相关司局认真贯彻落实18号文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在去年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我部向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做好财力保障工作,保证了“三支一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我代表财政部在这里谈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三支一扶”计划通过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符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具有战略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应从这一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中的各项工作,都与我们财政部门有关系,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务必要认真地加以落实。各省制定出台的政策,各级财政部门也必须认真加以落实。

  二、结合实际、确保经费

  第一,做好测算,制定合理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科学测算,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合理的“三支一扶”生活补贴、交通补贴标准。

  第二,各级财政部门在地方财政预算中,对“三支一扶”经费要给予切实保障。中央财政将通过不断加大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总结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三支一扶”计划已近实施一年,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预期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在加强财务管理方面,第一,要坚持专款专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经费,是专项用于参加该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人身以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以及相关的工作经费等方面的专门支出,有关方面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到参加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第二,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了解“三支一扶”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对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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