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行〔2012〕99号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
你司《关于请审定2013-2014年度北京地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名单的函》(国管办函〔2012〕20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财行〔2012〕11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报来的131家出差定点饭店和324家会议定点饭店为2013-2014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
二、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定点饭店的协议签订工作。
三、请及时组织在“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上做好饭店注册、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数量和价格审核定点饭店注册和录入的有关信息。
四、请你司加强对定点饭店的日常管理,确保定点饭店履行协议。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定点饭店,按照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财政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北京市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协议价格表